合作(二)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8-18

 

家庭和学校的关系之二

接上期“合作(二)”

如果家长希望合作更有效

   以什么心态合作

    在与教师的合作中,家长应该认为自己和对方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大家都是孩子的教育者,担负着不同的教育任务,为了孩子的教育,大家必须合作。

    家长和老师的合作,无论是向对方提供信息,还是相互探讨教育方法,都是既有利于家庭,也有利于的工作,更利于孩子的成长(学生)的举措。因此,在这项活动中,不存在纯粹单方收益的问题,家长尽可以坦然地面对老师。

    教育不是学校的专利,况且,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是由学校的教育者来执行的,在执行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偏差,这时,家长有权对学校教育提出建议。

    在与教师合作的过程中,不要带着“老师不欢迎”的眼光或框框去审视老师或约束自己的行为,即使对老师的工作不利,老师也不应该不欢迎,何况,教师的工作也有其相应的规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与家长友好合作是教师的工作之一。

 

    合作应是实质性的,而不是形式上的

    家长与老师的合作,不应该只是一种形式,仅仅到学校来一趟,只是合作的姿态,并不是实质性的合作。真正的合作应该双方都收益,应该有实际的进展或阶段结果,重要的是,合作的最重要的一步是将双方合作的结果付诸于行动,这才是真正的合作。

 

   将合作列入议事日程

    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合作是孩子教育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时可有可无,家长要让他成为一项固定的、必不可少的事务,定期地与老师交流。这样的合作才会长久地起作用,偶尔的合作不会引起老师和孩子的重视,往往事倍功半。

 

    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合作  

    家长和老师之间的合作,非但不是老师要求家长做什么,家长便做什么,即便是老师很平和地与家长研究学生的情况,家长也不能人云亦云。既然是合作,就应该双方协商。老师可以引导家长,家长同样也可以引导老师。

    与老师的合作,是利于自己家庭的事情,家长不仅在行动上要积极,还要在合作中主动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要求,这才是真正有见识的家长所为。

 

合作的方式

    家长可以采取的方式

   形式 家长可以以书面通信(包括电子邮件在内)、打电话、到学校拜访老师或邀请老师到家里家访等形式与老师直接沟通和合作;也可以参加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单方面接受或提出建议;还可以在家长会、以及其他家庭和学校之间的活动中与老师交流和合作。

   时间 在与老师合作中,家长最不能把握的就是时间。如果时间把握不好,合作的效果将受影响。

    其实,握好时间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家长可以亲自、也可以通过孩子了解老师的作息时。老师在既不讲课、也不进修、也不开会时就可以接待家长,对于一个有正常工作量的老师而言,这样的时间是比较多的。家长可以选择这样的时间与老师以合适的方式交流和合作。

 

     大多数老师希望,家长在老师工作相对轻松的时候定期到学校来交流情况,时间的间隔视孩子的具体情况而定;偶尔也会采用家访的方式与家长合作;至于家长会,老师们几乎无一例外地希望家长们准时参加。

 

    与老师搞好合作,是时代和社会对家长们的要求,是培养孩子的有效的方法,不管家长过去有没有这种习惯和意识,为了自己的孩子,都要与学校合作,而且都要有一套适合自己有效的合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