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第二学期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6-05-18
 

2005年度第二学期

田林第四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目标,积极迎接上级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检查,参加上海市"普及普通话示范学校"评比活动,推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以形成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之与学校文明建设、学生素质教育和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为学校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1、继续积极推广普通话。师生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师生员工在教学、工作、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
  2、继续搞好汉字规范化。校内标牌、指示牌、印章、标语牌、橱窗宣传栏、课堂板书,以及各种活动的会标等用字规范率达100%。学校自制的奖章、证书、招生简章以及各种宣传资料等用字规范率达90%以上。
  二、具体措施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语言法》和语言文字法律法规。
  2、张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语言法》。
  3、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学校语言文字领导机构,负责协调、监督学校行文、科研、管理、教学、广播、网站、校内重大活动等规范用字情况。
  4、进一步丰富校园网"语言文字"专栏内容,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语言文字法》、及其《上海市语言文字地方法规》有关文件。校院内设置语言文字永久性宣传牌。
  5、继续贯彻"凡1946年以后出生的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必须讲普通话"的规定。普通话用语、板书必须规范用字的要求纳入学生评教、教学考核重要内容。
  6、对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并组织未达标教师参加普通话测试。
  7、分别组织教师开展各项教学基本功训练、比赛;
  8、凭借全国语言文字"宣传周"等活动,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
  三、具体安排
  二月份:
  制定工作计划,召开推普工作会议,布置本年度工作。

三月份:
  1、开展《上海市实施中国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制定教师培训。

3、组织学生参加市里小青蛙故事比赛。

  四月份:
  1、开展
“讲普通话,让爱心传世界”的推普周活动
  2、
具体活动要求:

(1) 张挂宣传口号。

(2) 作一次推普知识讲座。

(3) 搞一次啄木鸟行动。组织部分学生上街搞“啄木鸟”行动。

(4) 组织一次全校故事比赛

(5) 组织一次征文比赛。(3-5年级)(4/10交)

(7) 组织童谣创编和表演活动(4/20交各班选择节目材料)

(8) 开展师生的推普知识竞赛。

9)“第四届全国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比赛具体时间另定)

比赛。

3、开展读书节活动

五月份:
  1、组织各年级学生参加“语文知识竞赛”。(一年级:阅读二年级:查字典等)

2检查评比各班语言文字园地的布置。

3、整理资料,做好市语委推普工作评估准备、迎接区语委推普工作评估。。

六月份:
  1、校级读书活动展示。
  2、总结本学期工作

3、表彰师生在推普活动中的先进个人、集体。

 

  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