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标准之课程评价标准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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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全面督导和评估是管理工作的难点,尤其是课程绩效的考核评估。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绩效具有内隐性、长期性、个人化等特点,很难像其他学科一样制定硬性、统一的考核评估标准。仅就一节以活动为主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而言,有人从教师、活动和学生三个角度评价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效果。着眼于教师的评价包括:对心理辅导活动是否有正确的目的观;对整个活动的设计、监控和评价。着眼于活动的评价包括:活动是否有民主、温暖的气氛;沟通表达是否真诚开放;活动的目标导向是否明确;活动的开始是否有“暖身活动”,形式是否多样。着眼于学生的评价包括:学生是否是活动的主体,需要是否得到关注;学生能否认真地投入活动;学生是否在活动中确实得到改善,改善的领域是否全面。这样的评价更适合心理训练课。若全面考虑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所包含的三种成分,可以从以下角度制定评估标准。

●教学目的是否明确。在课程设计中,教师应把教学目标设定在了解常识、把握规律、熟悉技能、养成习惯、形成态度、调适心态范围之内。

●教学内容是否适当。教学内容的选择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适合学生的年龄特征;(2)符合学生的需要;(3)对学生的成长具有积极的作用;(4)对学生中的共性问题的解决具有一定帮助。

师生关系是否平等。平等的师生关系在课堂中表现为:(1)少指导、说教,多交流、沟通;(2)彼此尊重、以诚相待、相互理解;(3)每个人机会均等,可以自由发表意见。

●活动安排是否合理。衡量活动设计、安排的合理性的标准包括:(1)活动设计有针对性、创新性、形式多样;(2)活动实施规范、灵活变通、围绕主题;(3)团体指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支持与挑战相结合;(3)活动适量、适度、收放自如;(4)每位成员(包括教师)积极参与、充分投入。

●立足于教师角度的评价包括:(1)教师个人对辅导内容能否积极参与、感情投入,并做到适度的自我开放;(2)对学生态度是否真诚;(3)对每一个学生能否做到尊重、关注。

●立足于学生角度的评价包括:学生是否是课堂的主角,在课堂上能否充分地参与并获得关注与尊重。

●从课堂气氛的角度评价:整个课堂气氛是否宽松、活跃、融洽。

从上述七个角度制定出具有操作性的评价标准,既可以评估心理健康教育课的效果,也可以帮助任课教师不断提高教学和辅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