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徐教委办(2019)7号

★
关于下发《徐汇区教育系统落实中央扫黑除恶
第16督导组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相关科室部门:
为全面对标对表,抓紧落实徐汇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任务,扎实做好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半篇”文章,现下发《徐汇区教育系统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工作方案》。请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宣教引导,补齐工作短板,落实落细落小各项要求,确保教育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
徐汇区教育工作党委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印发
(共印2份)
徐汇区教育系统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
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工作方案
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在徐汇区督导期间,对徐汇区教育系统提出了问题清单,按照《徐汇区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工作方案》(徐扫黑办【2019】26号)文件的要求,为迅速贯彻落实,推进徐汇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现结合徐汇教育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以“问题线索清零、黑恶积案清零”为前提,以徐汇教育系统“风清气正”为关键点,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不断提升整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全面对标对表,落实整改任务,扎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半篇”文章,通过整改过程,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促进徐汇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将督导反馈的压力转化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动力。深入排查线索隐患,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和涉及教育系统的各类乱象,在深挖彻查、铲除黑恶土壤、消除腐败根源、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等方面持续发力,有力推进徐汇教育现代化建设。
二、工作要求
(一)逐项整改。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提出的“工作起步较晚,宣传效果需要提升,宣传方式习惯于传统手段,不接地气,结合地区、行业特点开展的精准宣传不多,线索排查质效不高,排摸线索的能力不强,排查线索的质量不高,没有头绪,主动发现问题,挖掘问题还不够”等问题,徐汇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要对照本系统立行立改方案,自觉认领工作任务,主动对号入座,照单逐项对照检查梳理,制定务实管用的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目标、措施、要求,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力争在提高政治站位上不断深化认识、在保持强大攻势上持续加力用劲、在推进“风清气正”上尽快实现突破、在加强综合治理上更加突出治本、在夯实基层基础上着力全面过硬。
(二)压实责任。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反馈问题,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原则,全面自查,举一反三,教育系统各党政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挂帅出征;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措施,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要杜绝“事不关己”的错误思想,杜绝“推诿扯皮”的不良作风,杜绝“擅自降低标准”的慵懒习气,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对于落实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问责追责。
(三)建立机制。聚焦本部门、单位和行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问题和短板,既要雷厉风行,立行立改,整改成效立竿见影,也要注重源头,标本兼治,由解决一般性的问题入手,在普遍性上“做文章”,力争从体制和机制方面解决问题,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使立行立改工作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坚持个性问题整改和共性问题整改相结合,对共性问题开展系统整治,对个性问题实施“一案一策”,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夯实基层、综合治理等工作结合,立足全系统和单位层面落实整改。
三、整改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1.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一是加强班子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工作研究。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六督导组对徐汇教育系统提出的问题,班子层面进行专题学习研究,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深远战略要义,进一步增强班子全体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深入分析本系统当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牢牢把握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方向和主动权,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为继续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阶段工作提供保证。三是加强对好经验、好做法的横向学习借鉴,通过内外相关交流工作,根据斗争形势发展需要,健全完善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总结形成本单位典型经验做法。(分管领导:王亦群、于东航;牵头部门:宣传统战科、安全中心,责任单位:各基层单位;时间:2019年7月至12月)
2.进一步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徐汇教育工作党委对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教育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健全完善局、校两级专项工作会议制度,加强信息线索研判分析。三是结合班子成员日常走访大调研和“满意在徐汇”组团式走访,查看校园环境氛围,了解学校师生和居民区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情况,加强与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整改督促工作。(分管领导:姚黎红、王彤;牵头部门:教育工作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责任部门:组织干部科、宣传统战科、中教科、小幼教科、职成教科、未保办、安全中心;时间:2019年7月至12月)
(二)结合行业特点,提升扫黑除恶宣传实效
1.加强对党员的宣传培训力度
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宣传培训力度,通过支委会、党员组织生活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的学习,传达中央督导组在上海和徐汇督导情况,组织党员结合徐汇教育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研讨,使党员进一步明确扫黑除恶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作用,进而主动加强在群众中的宣传力度。(分管领导:姚黎红;牵头部门:组织干部科;责任单位:各基层单位;时间2019年7月至12月)
2.加强对教职工的宣传培训力度
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宣传培训力度,重点加强扫黑除恶基础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教工大会、政治学习、组室学习等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学习讲座和专题研讨活动,使教职工进一步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目的,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徐汇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并配合学校的线索排查工作,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分管领导:王亦群、于东航,牵头部门:宣传统战科、人事科、安全中心;责任单位:各基层单位,时间:2019年7月至12月)
3.加强对各学段学生的宣传力度
指导基层学校结合各学段和学生特点,加强面向学生的宣传教育。一是在小学生中通过形象生动的动画、图片、事例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使小学生知晓扫黑除恶,了解防范黑、恶、乱现象的基本知识。二是在初中学生中开展扫黑除恶知识的宣传,使初中生知晓扫黑除恶的基本知识和意义,懂得如何识别发生在周围的黑、恶、乱现象,进而加强自身警示和防范。三是在高中和中职校阶段学生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教育和知识教育,使高中学生懂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意义,加强对自身的警示和防范,同时对发生在身边的线索敢于进行举报。(分管领导:于东航,牵头部门:中教科、小幼教科、职成教科;责任单位:各学校,时间:2019年7月至12月)
4.加强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加强宣传力度
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加强对国家、上海、徐汇和教育系统、学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在更广的范围得到宣传。(分管领导:王亦群,牵头部门:宣传统战科;责任单位:各基层单位,时间:2019年7月至12月)
(三)完善长效机制,提高线索排查挖掘的质效
1.优化信访工作处理流程和判研机制
针对教育系统线索排查能力不强,主动发现问题、挖掘问题不够的情况,重新梳理和优化徐汇区教育系统信访处理工作流程,建立重要信访的研判机制,提高线索排查的质量。(分管领导:沈韬;牵头部门:行政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基层单位;时间:2019年7月至12月)
2.加强线索收集能力的培训,落实线索收集和研判上报
针对教育系统上报线索数量较少、质量不高的问题,在基层党政干部、教职工中开展线索排查工作宣传培训,提高线索排查的能力,提高线索排查的质量。重点针对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校园欺凌、校园贷培训贷套路贷、校园周边黑恶势力或乱象、学校建设工程和设备采购领域恶意违规竞标压标、其他影响学校秩序的黑恶势力或乱象等相关问题,指导学校采取问计于民、问策于民的方式,加强在一线教职员工中收集线索。同时,通过徐汇教育系统扫黑除线索排查小组和街镇未保教师对“零线索”学校的走访,了解学校线索排摸情况,指导基层学校加强线索排查的范围,避免遗漏或误判。2019年9月1日左右,结合开学工作,再一次全覆盖收集排查问题线索,并加以追踪。(分管领导:于东航;牵头部门:未保办;责任单位:各基层单位;时间:2019年7月至12月)
3.加强校园欺凌和校园周边安全整治
加强全体学生预防校园欺凌的教育。加强对涉事学生进行进一步的帮教和谈心,排查涉事学生是否有背后势力操纵情况,一旦发现重大线索,及时上报,争取公安支持确认,依法打击。了解被欺凌学生的现状情况,确认是否再次受到欺凌,是否需要提供进一步的帮助。暑假前到9月开学前后,对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做进一步排摸预判,加强暑期学校各类活动、暑托班和开学后校园安保工作,严格执行暑期带班、值班制度,发现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分管领导:于东航;牵头部门:未保办;责任单位:各学校;时间:2019年7月至12月)
4.加大法治宣传和法制教育力度
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党员、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法制宣传,充分利用教育系统和学校法律顾问与学校法制副校长队伍,通过以案释法,警示在先,提高依法办学、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分管领导:于东航;牵头部门:行政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基层单位;时间:2019年7月至12月)
5.规范教育系统重要领域工作机制
进一步加强未保领域、校园安全、基建工程、外包服务等重要领域工作的规范机制建设与督导督察,规范工作流程,弘扬正气。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教育系统日常教育督导内容,采取抓前、抓小、抓细等措施,防患于未然。(分管领导:于东航、王璠;责任部门:教育工作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督导室,安全中心、未保办、基建站、国资中心,责任单位:各基层单位;时间:2019年7月至12月)
6.加强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
出台“徐汇区教育系统新时代加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开展全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大讨论活动;结合上海市即将出台的《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教育系统将布置开展全系统相关情况的排摸,对发现的情况将根据《意见》开展重点整治。(分管领导:王亦群;牵头部门:教育工作党委办公室;责任部门:组织干部科、宣传统战科、人事科、中教科、小教科、职成教科;时间:2019年7月至12月)
7.加强教育培训机构预收费和预付费卡管理
根据市教委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对徐汇区教育局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全面实施“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制度,开展培训机构的规范收费与日常资金管理,执行“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制度,防范有资质机构出现预收“跑路”现象。同时,待《上海市教育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完成后,徐汇区教育系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落实,制定落实方案,依法依规严格开展经费监管工作。(分管领导;沈韬;牵头部门:职成教科;责任单位:各培训机构;时间:2019年7月至12月)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