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第四小学发展党员制度
作者/来源:田林第四小学    发布时间:2010-05-28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

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12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一支入党积极

分子队伍。

3、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党支部讨论同意,

可列为发展对象。

4、发展对象须经教育党校的分校、总校培训,未经培训不能发展入

党。

5、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要进行考察,并广泛听取党内和群众的意见,

考察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对党支部预审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在党支部讨论推荐、

研究确定,并经过政审考察之后进行公示。

7、预备党员必须参加党旗前的入党宣誓仪式。

8、党支部每季度要听取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在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党支部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中共田林第四小学党支部

200910

 

 附:

 

发展党员工作方针:

   坚持标准: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

   保证质量:在工作上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严格把好“入口关”。

   改善结构:发展新党员要注重结构合理,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作用。

   慎重发展: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不能停止发展,也不能突击发展,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发展党员的原则:

   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坚持重在政治表现的原则

   坚持自愿如党的原则

   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