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第四小学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作者/来源:田林第四小学    发布时间:2010-05-28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组织监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党员组织生活考勤制度,是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保证党支部工作纳入正常轨道,使党员成为合格党员的有效方法。

一、        党组织生活要求

1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坚持每学期对党员(可邀请积极分子、团员青年参加)进行一次党课教育,每学年一次民主生活会;坚持每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汇报思想,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参与讨论学校的重大决策以及与党支部建设有关的各项工作。

2            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除公事外出、生病、意外事件,党支部无法通知到,都必须参加组织生活。党员因故不能过组织生活的,事先必须向党支部书记请假获准。

3            党员在参加组织生活时应有端正而认真的态度,认真学习,积极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意听取别人的汇报,敢于暴露自己的思想,接受同志的帮助。

二、        考勤方式

党员组织生活会,委托党员专人负责考勤。考勤项目如下:时间,应到人员,实到人员,缺席原因。

三、 考勤结果的处理和意见

1            如果党员无故缺席,又无正当理由,党支部书记应当在大会上予以批评指正,党员本人也应做出检查。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含三次),视其情由、认错态度及改正决心,给予一定的党内教育及党内通报批评。

2  对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工作有成绩的给予表扬。

3  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考勤情况是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评议内容之一。

 

                      中共田林第四小学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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