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田林第四小学诗歌朗诵比赛活动
比赛时间:4月 日 下午 正式开始比赛
比赛地点:电教室
参加人员:3~5年级
活动形式:诗歌朗诵比赛
比赛顺序:
比赛分年级依次进行。从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依次进行诗歌朗诵比赛。
诗朗诵具体要求:
1、仪态大方、着装得体、动作适当。
2、参赛以个人形式。
3、所选诗歌内容不限,且思想健康向上,符合学生年龄特点。
4、普通话标准、声音洪亮。
5、读出诗歌的韵味,语气、语调适当;重音、节奏恰当。
6、表达诗歌的情感准确自然。
7、选手参赛时表现时间为3分钟以内。
诗朗诵评分标准:
序号 |
内容(20分) |
语言(20分) |
形象仪表(5)分 |
表达效果(5)分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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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内容健康 |
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有感染力 |
服装整齐,仪表大方 |
表情自然,能辅之以适当的体态语言来表达感情。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