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第四小学体育管理制度
作者/来源:田林第四小学    发布时间:2010-10-30

 

田林第四小学体育管理制度

一、学校体育工作应全面实现体育的任务,全面发展学生身体的各项素质,培养运动美、体态美、协调、灵巧、耐力等基本素质,这即是体育目的,也是体育动力。
二、学校体育工作应增进学生体质健康,学生运动量大小要适当,不要超过生理负荷,引起不良反应。保证每个学生每天都有适当的锻炼时间。
三、学校体育要面对全体学生,增强体质。体育教学、早操、室内操、课外体育活动、各种运动队的竞赛都是群众性的体育活动。要发展本校的传统性体育项目。要创造条件,大面积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在此基础上,也要注意发现体育运动有特长的学生,适当培养或介绍到体校学习。
四、学校体育贵在平时经常锻炼,不走形式,不搞突击。全校师生应共同锻炼,预防保健工作也应积极开展。传授体育卫生知识,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寓德育于体育之中,调节脑力活动机能,都在于经常的实践锻炼。课外体育锻炼一般以班为单位,小型多样,发挥体育委员的组织才能,有计划地安排活动。

 

 

田林第四小学体育场地管理制度

    体育场地是学校体育工作的物质基础,为了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序运行,管好、用好体育场地,特制定本制度,望师生共同遵守。

一、体育教研组要在校长室领导下,对全校所有体育场地负责统管,要设立体育场地、器械保管员,上报校长室和总务处,建立相应的保管员责任制。

二、学校体育场地为学生、教师服务,开展正常的体育教学用途,一般不对外开放。如特殊情况需借用的单位,应持介绍信与学校联系,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体育器材室只能有体育教师、学生体育委员或体育教师指定的学生领取活动用具,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器材室。

四、体育场地、器械使用时要注意安全,容易造成伤害的器材不要让学生搬运。带队教师要教育、督促、指导学生进行正常、有序的活动,要担负起学生活动期间的安全责任。

五、体育场地添置器械、维修等工作,保管员应做好档案资料登记,及时上帐、造册。

六、运动过程中要爱护场地、器材,不得随意损坏。不得在场地上做非体育类运动,不得在器材上做该器材的超负荷动作。若有意损坏场地器材,按其情节轻重加以赔偿。

七、体育场地要保持清洁,符合一定的规格和卫生要求,并定期巡视检查。
八、做好场地器材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延长使用年限,提高利用效益,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予以维修。

 

田林第四小学体育器材保管制度

     为合理利用体育器材设备,减少非正常损坏,特制定本制度望师生共同遵守。

一、体育器材保管员要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和师生服务的思想。做到按制度办事,坚持岗位,热情周到,有求必应。

二、要维护场地不被破坏,要严防器材被盗及遗失。

三、保管室内财物均属公物,借用时应加以爱护,合理使用。注意室内卫生,做到体育用品摆放整齐,有序。保管室不得堆放私人杂物。

四、器材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使用安全,损坏的器材要及时维修。

五、体育课教学借用器材,需由体育教师自己拿。体育课后,须及时归还体育器材。

六、体锻活动课所需器材,由体育器材管理员负责出借,借出器材必须填写《体育仪器出借记载》,课后及时收回。凡遗失损坏必须赔偿。

七、运动队训练需器材,应由带队教练统一办理借出手续,归还时应清理。

八、体育器材属消耗品,原则上不外借、私借、如确因特殊需要,须由学校分管领导或体育组长同意方可借出。

九、购置的器材应办理造册登记手续,严格入库出库制度。

十、学生有意损坏器材,按原价赔偿。非正常损坏器材,须按实际价格或损坏程度赔偿。

十一、器材丢失,任课教师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除加强教育外,按实际情况处理,通报全校。

十二、器材每学期清理一次,自然损耗或报废的要登记造册并须报教研组及领导审批后销帐。

 

田林第四小学体育器材借还制度

一、所有体育器材均应放在器材保管室内,并由专人管理。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便拿出器材保管室。

二、为保证教学和训练的需要,体育器材一般情况下不得外借,特别是易损物品和器材,钉子鞋、服装等。

三、借用体育器材,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和训练的情况下,应按规定由借用单位凭介绍信办理借用手续,并一律不得转借。凡本校教师借用,一律等级《体育仪器出借记载》借条注明归还日期,如有丢失或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四、体育教学和使用的器材,必须由任课教师方可借用,并须按时归还,如有丢失或损坏,一律由任课教师负责追回或令其赔偿。

五、班级课外活动借用器材,一律有各个班级课外活动课教师指定学生向体育教师借用,所借器材如有丢失或损坏,应由班主任负责追回或令其赔偿。

六、体育运动场地一般不外借,凡需借用的单位,应持介绍信与学校联系,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单位应付场地维修费,如需借用器材,则根据使用的多少和磨损程度,酌情增加收费。如有丢失或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田林第四小学体育器材损坏赔偿、报损制度

一、体育器材报废、损坏、遗失的登记簿,记录其器材的种类、规格和价值,事故的责任及赔偿情况,每学期汇总一次。如属自然损耗物品的在账册中注销;如属不耐用器材而一时无法修复的要办理报废手续。

二、器材的自然损耗、报废要由保管员提出申请,体育组组长和有关教师共同鉴定,确认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方可作自然损耗,报废处理。价值一千元以上的器材的报废要写出鉴定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批,并填好器材报损单备案。

三、在体育活动中损坏器材,应视不同情况,给予合理赔偿。

1、凡属器材本身质量问题或非人力因素而造成器材损坏的不需赔偿。

2、凡属非故意造成器材损坏的视其损坏程度的情节赔偿,完全损坏的可按半价赔偿。

3、凡属的违法乱纪违反活动规则故意损坏器材的,按其原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或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四、对学校体育器材应当妥善保管,个人或集体所借的体育器材,无论什么原因造成的遗失,应照价赔偿,失窃和失踪,要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并记录备案。

 

    田林第四小学体育课课堂常规制度

一、学生上课遵守课堂常规,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请假须履行手续。

二、上课时服装轻便,穿运动鞋,不得穿皮鞋或硬底鞋,不戴帽子、围巾和手套,不带有碍运动和安全的杂物。

三、上课预备铃响后,立即到指定地点集中,严格执行课堂礼节。下课前须集合整队,听取小结。

四、教师认真讲解,示范准确、优美,师生协调配合,认真完成各项练习,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五、班级文体委员、体锻组长应协助老师上好体育课及布置场地器材,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和整理回收工作。

六、严格执行规定的安全措施,爱护场地器材设备。

七、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训练,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

八、每次上课前必须对学生进行体育安全常识、体育教学常规和自我保护措施的教育。

九、严禁学生攀爬墙、房屋、树木、篮球架、围墙栅栏等,自觉爱护公共财物。

 

田林第四小学早操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推动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及素质教育的发展,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升旗仪式、早操时间,全校学生听到《运动员进行曲》音乐后,楼上的班级要迅速在走廊排好队,在体育委员的带领下按次序进场。

、班主任要负责进(退)场安全和秩序,不准学生在走廊、楼梯上相互拉扯推搡,要靠右行走,服从体育委员的管理。

、班主任和搭班教师要及时到场,并在队伍前(后)方维持秩序。升旗仪式时,全体师生要肃立、面向国旗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认真聆听国旗下讲话的内容。

四、做早操和自编操时,动作要标准、大方、不得马虎;队列队形整齐,认真做好每一节广播体操和自编操。

五、每天值日的少先队干部将对各班进行检查出操情况。

、一周内,因出操被扣5分的班级不能夺得流动红旗;一月内,因出操被扣1分的学生不得评为星级学生,被扣10分的班级在本月不得评为先进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