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
二、 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领导班子成员、党员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无特殊原因,民主生活会期
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写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党支部书记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除上级组织派人员参加民主生活会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列席对象
由党支部书记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并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三、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一)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 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
(三) 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 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五) 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六) 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
(七) 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八) 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九) 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四、 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
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
中共田林第四小学党支部
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