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第四小学民主生活会制度
作者/来源:田林四小    发布时间:2010-10-28

 

一、        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

二、        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领导班子成员、党员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无特殊原因,民主生活会期

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写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党支部书记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除上级组织派人员参加民主生活会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列席对象

由党支部书记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并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三、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一)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     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

(三)     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     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五)     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六)     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

(七)     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八)     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九)     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四、        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

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

 

 

中共田林第四小学党支部

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