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借书细则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5-05-05

学生图书借阅制度

 

1 、三年级以上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借书手续.

2、 学生注册后可领取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有违反,吊销借书证,停止借阅。

3 、学生毕业离校时应主动还清借阅的书刊,缴回借书证.借书证遗失需班主任证明,可免费补发。

4、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借还图书,每次可借二册,期限为一周.如需续借,只限一次,可延期一周。

5、借书的当天必须要归还上周的图书,才可再借.如果忘带,请尽快带来办理归还手续,再借新书。

6 、过期未还又未办理续借手续者,超过两周者,停止其借阅半学期至一学期。

7 、借阅书刊须加爱护,如有损坏,以同名版的图书赔偿, 丢书者罚款。

8 、学生带图书离开学校前,必须到图书外借处办理手续。如发现偷窃行为,经查出后,有学校给予教育处分及加倍的赔款。

9 、借书时,讲文明,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谈笑或吵闹、打闹玩耍,不争抢图书。

10 、借书中,对不要的图书请放回原出,并排列整齐,不要到处乱放影响别人借书。

11 、借书中,发现图书有损坏,事先告诉图书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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