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2021年援滇教育人才推荐、选派工作的通知 - 内容首页 > 教师发展(New) > 专业发展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21-08-03

关于继续开展2021年援滇教育人才

推荐、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2021年将继续选派教师赴云南红河州支教,深化“组团式”支教支医帮扶成果,促进对口帮扶地区可持续发展。现就2021年徐汇区援滇教师推荐、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和援助时间

援滇对口地区为云南省红河州屏边、石屏、泸西、元阳四县,共4名教师,为期一学期(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

二、选派条件和推荐名额

选派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可适当放宽)。

各中小学校每校推荐1名教师,学科不限。目前已选派援藏教师的学校可不再推荐。

三、选派程序

各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援滇教师选派的重要性,让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到援滇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使命担当,切实做好援滇教师的选派推荐工作。各校要由校长、书记挂帅,密切协作,精心组织,在充分动员的基础上,按照下达的任务和要求,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做好选派推荐工作。

四、保障措施

援滇教师在滇工作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户口和行政关系,由原单位发放工资,视同原单位在岗人员,享受原单位同类同级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教育局另给予援滇教师一定的绩效工资补贴。

援滇教师赴滇前,统一参加体检和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援滇教师工作纳入本区对口交流机制统一管理,工资待遇和生活补助等均按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给予保障。

五、时间安排

6月20日前,各校报送推荐人选名单(填写附件表格,电子版发送至:政务网_教育局人事科_徐安);

6月30日前,区教育局确定选派人员名单并上报;

8月30日前,援滇教师统一赴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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