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第四小学绩效考核办法
学校绩效工资基本分为每月的岗位津贴,工作津贴即工作量(课时)津贴,月度考核等项目及每学期的各次阶段性考核。
岗位津贴是根据个人情况按市制定的标准执行。工作津贴即工作量(课时)津贴,是根据个人担任的工作内容及教授课程的课时所对应的课时系数与工作量基数的计算得出。体现了按劳计薪,多劳多得,岗变薪变,岗停薪停的原则。
一、月度考核内容:
月度考核是学校根据每月的工作实绩对每位教职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分为护导工作、考勤、工作勤奋、安全工作、师德良好等方面。
(一)护导认真:每周轮到护导必须准时上岗,在岗位上及时督促学生开展好活动,做到责任区内无事故。护导日如有进修、学习等特殊任务不能上岗,自己事先做好安排。 护导迟到作上班迟到处理。
(二).考勤:每天按时到校,准时到岗。
(三)工作勤奋: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对于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认真对待。同事之间互相协作,不互相推诿。
(四)安全工作: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重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自己课堂内及管理的班级中无安全事故发生。因脱岗或工作失误造成事故的,扣除当月折算的安全奖。
(五)师德良好:认真履行师德承诺,注意教师形象,上课期间不随便离开教室,不坐教,不体罚、不变相体罚、不讽刺挖苦学生,教师间团结协作、维护校园和谐氛围。出现上述违反师德的现象扣除当月折算的师德奖。
二、管理办法:
(一) 病事假管理
1.病假:病休以医院出具的病假单为依据。病休天数以实际请假天数计算。
(1) 病假工资:
扣除相应的工作津贴=本人月工作量(课时)津贴÷22天(平均每月工作时间以22天计算)×病休天数”。
扣除相应的月度考核=60元*天数,病休假满一个月则扣除当月全部月度考核;当月病休假累计超过3天的,超过天数按50元/天扣除当月全勤奖;当月病假天数累计超过5天的,扣除当月全部全勤奖。
(2) 病假期间,在完成当天工作量的情况下,可以提前1小时离校(事先向校长室申请),作全勤处理。但须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这种情况在当月不能超过5次,如超过5次的,超过的天数扣除当月全勤奖100元/次。
(3) 在完成当天工作量的情况下,事先向校长室申请去看病,可以提前1小时离校,作全勤处理。但须在第二天提交当日医院就诊证明(挂号单复印件),这种情况在当月不能超过2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以人为本,也可以每月将两次看病时间合为一次,时间为2小时)
2.事假:事假必须提前向校长室请假,自己协调工作,安排好当天的工作事宜。
事假工资:
扣除相应的工作津贴=本人月工作量(课时)津贴÷22天(平均每月工作时间以22天计算)×事假天数”。
扣除相应的月度考核=150元 * 事假天数。
扣除当月的全勤奖100元/天。当月事假超过三天的,将扣除当月全部全勤奖。
(二)调休、迟到及其它管理
1.调休:必须提前向校长室请假,交调休单。当天调休的需提前半天,隔天调休的需提前一天。调休必须事先安排好自已的工作,政治学习一般不允许调休。调休单须当日结清,无调休单的作脱岗行为处理。
2.违反请假程序者,属违反劳动纪律,扣除当月月度考核100元/次,三次及以上扣除当月月度考核奖励中的全勤奖。调休必须事先安排完成好自已的工作,若未做安排或没有完成应有的课时量,则须扣除相应的课时津贴。且发生此情况者,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扣除当月月度考核150元/次,再扣除当月月度考核奖励中的全勤奖。
3.迟到:上班因故迟到,事先必须电话通知学校说明情况。迟到一次扣除当月月度考核奖励50元。护导迟到作上班迟到处理。若当日护导岗位空缺,扣除当月护导奖,一次50元,依次类推。
4.无故脱岗:无故不到岗工作的,属脱岗行为。脱岗1天扣除一天的工作津贴(课时量工资)外,还将扣除当月月度考核奖励200元及当月全部全勤奖。并扣除学期绩效奖励中的全部全勤奖。
5.暑假7月10前、8月20日后,这两段时间,学校将安排校本培训,全体教职员工参照正常的上班日进行考勤,不得无故请假,不得调休,参照正常上班日考核。暑假期间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家访及相关教学准备工作,确保通讯畅通,遇紧急事宜按要求到岗。暑假期间根据具体要求进行考核。
6.局发一次性奖励补贴:按月发放的局发奖励补贴,奖励月份内请假达11天的扣除半月奖励金额,超过11天,未满15天的按半月算;15天以上的按全月扣除。
三、组织实施绩效工资要求
(一)学校成立实施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及协调小组,加强领导,解决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问题。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二)党组织要积极参与、广泛宣传,作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为顺利推进绩效工资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三)学校成立由党组织、工会、教师代表组成的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工作的调解小组,协调解决有关矛盾和纠纷。
(四)在推进绩效工资改革进程中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和完善分配方案,使之更趋合理,进一步发挥分配的激励作用。
(五)该方案解释权属田林第四小学实施绩效工资领导小组。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如和局有关工资改革文件精神相抵触的,按局文件办理。
(六)在实际操作中,绩效工资中、绩效奖励中的各条款可视经费实际情况增减。工作量(课时)津贴随局投入的增减可通过教代会作调整。
(七)实施时间:本方案在学校教代会通过后从2020年1月起实施。
附:田林四小实施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刘蓉(校 长)
组员:陈敏 (党员代表)、张慈蓉(教导)、诸洁慧 (人事)、何杰(教师代表)
调解小组名单:
组长:陈敏 (书记、副校长) 、
组员:郁剑锋(工会主席)、李虹(教工代表)
田林第四小学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