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执委会筹备机构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根据《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管理机构筹建和人员遴选配备的工作方案》,拟成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筹备机构,并设生态和规划建设组、营商和产业发展组、公共和社会发展组、政策法规组、综合协调组等5个工作小组。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决定遴选筹备机构工作人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岗位
每个工作小组约5-6人。
1、生态和规划建设组:熟悉生态环境、规划、土地、建设、城乡管理等工作的各1人,其中组长人选熟悉规划、土地或建设工作;
2、营商和产业发展组:熟悉投融资管理、产业发展、项目招引、财税、资金管理等工作的各1人,其中组长人选熟悉投融资管理或产业发展工作;
3、公共和社会发展组:熟悉公共服务、社会事业、城乡发展、乡村振兴、文化事业等工作的各1人,其中组长人选熟悉公共服务或城乡发展工作;
4、政策法规组:熟悉生态环境、规划土地、建设管理、财税、社会事业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各1人,其中组长人选熟悉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5、综合协调组:熟悉行政管理、干部人事、党建、纪检监察、新闻宣传等工作的各1人,其中组长人选熟悉行政管理或干部人事工作。
二、遴选范围
筹备机构工作小组人选主要从优秀年轻干部中遴选,既可以是党政机关公务员,也可以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
入选人员均专职在筹备机构工作,筹备期间人事关系暂不转移。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工作实绩突出;
3、统筹协调能力强,思路清晰、视野开阔,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推动落实;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较为丰富的相关领域从业经历;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正处级及以上职务(含相当职务)干部年龄不超过50周岁,副处级(含相当职务)干部年龄不超过45周岁,科级(含相当职务)干部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
四、薪酬待遇
把业绩作为薪酬的评判基础,薪酬总额与示范区的经济发展、税收增长、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机制创新等挂钩。
五、遴选程序
1、报名推荐。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个人报名,进行组织推荐。
2、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按照人选条件和要求研究形成干部人才名单,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
3、综合比选。两省一市组织部对有关人选进行分析研判、差额比选,经综合平衡后确定;部分人选通过面试、竞争上岗等方式确定。
六、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9月6日下午5:30
2、报名方式:干部人才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各单位党委(党组)汇总研究后,于9月6日下午5:30前向区委组织部推荐(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附后)。
七、其他说明
1、国家正式批复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后,在筹备机构工作小组基础上成立内设机构。结合筹备期间工作表现情况,确定筹备机构工作人员是否进入相应内设机构;未进入内设机构的工作人员,一般回原单位工作,也可以由两省一市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妥善安排。
2、执委会(含筹备机构)各工作岗位任职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工作地点在青浦区。
特此通知。
区委组织部
2019年9月2日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64872222-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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