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四小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1-02-21

田林第四小学

                   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2011/2/20

基本条件

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2
、有良好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言行为学生的表率。
3
、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
、任职期间完成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5
、现任教学科或工作须与申报学科职务相一致。

 

 

 

 

 

 

 

具体条件

岗位等级

任职资历

师德表现

教育教学能力

教科研水平

业绩

 

 

 

 

 

 

 

 

 

中级

 

 

 

 

八级

任中级教师职务岗位应满6年。

任中级教师职务以来,师德良好。

 

能胜任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专题讲座、学术报告或总结交流中获得良好评价。

有教科研能力,参与校级及以上课题或项目研究并有经验积累;教科研论文评比或总结获校级及以上奖项;科研成果在校级及以上交流。

在教研组(备课组)建设、班主任工作、完成学校重点工作等方面有成绩。个人业绩(获奖)成绩良好。

 

 

 

 

九级

任中级教师职务岗位3年以上。

任中级教师职务以来,师德良好。

 

能胜任本学科本学段的教育教学工作;开设过校级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专题讲座、学术报告或总结交流。

承担学校一定的教科研任务,有科研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形成自身教育教学实践的特点和经验总结,在校级及以上范围交流。

在教研组(备课组)建设、班主任工作等方面有一定成绩;个人有各级各类获奖情况。

 

十级

具有教师中级职务资格;师德良好;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

 

 

 

 

初级

 

十一级

任十一级教师职务岗位3年以上。

师德良好。

开设校级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

能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进行总结。

 

年终考核合格。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

 

十二级

任初级教师职务岗位3年以上。

师德良好。

开设过教研组及以上范围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

有教科研文章。

 

年终考核合格。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

十三级

具有国家教育部、市教委规定的学历;具备教师资格;师德良好;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