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第四小学社会来信(来电)处理办法 - 内容首页 > 文明在线 > 注重思想道德建设,师生素质文明 > 师德建设 > 师德规范
作者(来源):田林四小    发布时间:2010-10-26

 

一、根据来信(来电)情况初步填写《来信处理登记表》。

二、根据来信(来电)所反映对象分工落实处理。

1、反映我校教师情况的,由校长室负责处理。

2、反映我校学生情况的,由教导处负责处理。

三、根据来信(来电)所反映内容,采用个别访谈、召开学生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核实所反映情况。

四、根据调查情况形成处理意见

1、对学校师生提出表扬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表彰。

2、对学校师生提出批评的,情况属实,按有关规定对本人进行批评

教育、处罚。如情节严重,由校务会议讨论形成处理意见。

3、对学校提出意见建议的,如合理,学校应予以采纳,并及时改进。

五、凡来信(来电)署名并要求答复者,于两周内予以书面反馈。

 

田林第四小学

2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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