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田林四小    发布时间:2010-10-26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3、坚持以考核教师履行师德承诺为主,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考核评价机制。

(二)考核要求

1学校成立师德规范考核领导小组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师德规范的考

核。

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德育教导、教师代表(经工会第五届会员大会提名通过)

2、学校根据岗位特点制定师德承诺书,并与每一位教职工签订师德承诺书和职业道德承诺书,自觉接受社会、家长、学生和同事的监督。党员和骨干教师要带头践行师德规范。承诺书及时存入教职工业务档案,一学年一承诺,一学年一签订;一学期一考评,一学年一综合考评。

(三)考核内容

1、教职工的师德考核情况直接纳入个人绩效考核范围,具体按《田林四小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按照学校各工作岗位的岗位职责要求,严格遵守岗位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具体按田林四小教职工岗位工作职责和安全岗位职责的要求执行。

3、根据师德规范学校月考核重点和学期考核情况予以相应的奖励。

在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专业化奖励中,除对各级各类骨干的奖励外,综合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的师德考核评价情况,增设师德先进奖,大力弘扬先进教师的师德风范。

4、师德规范具体要求体现了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底线要求。对有违教师形象的言行学校给予批评教育、及时劝诫、责令改正。对工作中不能按照此规定执行,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教职工,由学校师德规范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情节进行处罚。

1)工作中违反以下情况的,在教职工评优评先、晋级评聘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

★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不讽刺、挖苦、辱骂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

★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

★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作为           (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三奖”获得者),能做到不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

2)工作中违反以下情况的,扣绩效奖金(根据《田林四小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手机不准带进课堂;

★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不把自身不佳情绪带入课堂。

★准时到岗(护导岗位、教学岗位),专时专用,不随意调课,按时下课,不能拖堂,真正体现以学生为本;

★放学排队,必须由各班正副班主任组织学生按时、有序地离校;

★刻苦钻研业务,教学基本功扎实,努力提高课堂35分钟效率,做到一课一练不进校,例题不选不上课,作业不批不上课,作业布置适切;

★畅通家校互动渠道,增强与家长沟通的能力,尊重家长,不训斥、指责家长;

★不私自组织学生参加任何校外活动,不利用双休日私自让学生到校补课。

对于严重违背师德要求,屡次出现违规行为不予改正的,学校将给予处分或调整工作岗位或按照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四)考核评价机制

1、每学期定期向家长、学生发放问卷,全面了解、分析本校教师师德现状。

2、教职工对照签订的师德承诺书进行自我评价。

3、每学期以年级组为单位作师德述职交流,并进行民主测评。

4、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学生、家长、教师等方面的意见,集体讨论、确定师德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考核“优秀”不能超过教职工总数的15%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将教师师德考核与学校绩效奖励挂钩。

2、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考核的首要指标和高一级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级评聘、骨干培养、培训进修等方面有优先权;对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教师,由校长室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年度考核不能评优,分别在一年和两年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不得评为各类骨干称号。

3、师德考核结果记入教职工业务档案。

 

徐汇区田林第四小学

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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