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方针、政策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二、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三、根据事业计划,正确编制财务计划(预算)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年报等(决算)。
四、严格控制支出,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临时必需的开支应按批手续办理。
五、当好领导参谋,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核算和管理工作。
六、学校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审核制单后,付款结算。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主管部门和校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七、总务、财务应与各办公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教学仪器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八、银行账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任何人。签发空白支票时须严格登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里手续,支票领出不得转让他人,并在5天内交回注销。支票填错政府采购,不得涂改,应加盖作废章以示作废,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
九、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严禁挪用公款,或以长补短。出现差借应如实反映,经领导研究处理。
十、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交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发现差错后能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赔偿的应及时汇报领导,酌情给予赔偿处理。
十一、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工作。财务保管1年,l年后交学校档案室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