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关于评选表彰徐汇区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方案》的通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9-09-10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徐教委(20198

 

关于下发《关于评选表彰徐汇区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关于评选表彰徐汇区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方案》已经教育工作党委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9822

 

 

 

 

 

 

 

                                                          

抄送:区委组织部                                           

徐汇区教育工作党委办公室              2019827日印发

 

关于评选表彰徐汇区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以及区委组织部《关于评选表彰徐汇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方案》规定,特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徐汇区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党员组织关系在本系统的中共正式党员。党委、党总支单位可推荐1-2名(幼教总支除外),其它党支部单位可推荐1人参加评选(含幼儿园各支部)。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党员组织关系在本系统的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成员,各基层党务工作部门的党员干部,其他从事党建理论研究、教学等工作的党员干部。各党组织可推荐1人参加评选。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本系统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党组织可推荐1个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表彰优秀共产党员50名左右,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左右,先进基层党组织15个左右。

二、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的章程,严守党的纪律,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积极投入徐汇教育改革发展事业,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师生广泛认可。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的章程,严守党的纪律,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时代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带领党组织在徐汇教育事业发展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上出实招、见真效。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模范履行职能职责,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区委和教育工作党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在推动本单位教育事业的发展、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战斗堡垒作用突出,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要求

各党组织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宣传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一)坚持民主推荐,严格评选标准

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加强审核,确保质量。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曾被表彰为徐汇区优秀共产党员、徐汇区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这次不再推荐。

(二)规范评选程序,及时上报审批

1.组织推荐。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提出推荐表彰对象名单,于916日前将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及推荐对象汇总排序表(参照附件12)等材料报送至教育工作党委组织干部科。

2.评审考察。教育工作党委组织干部科对推荐表彰对象征求纪检部门、信访部门意见。组织评审组开展评审,根据考察评审结果,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

3.审批表彰。教育工作党委对徐汇区教育系统“两优一先” 拟表彰对象进行审批,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颁发证书进行表彰。

 

附件:

1.“两优一先”推荐和审批表

2.“两优一先”推荐对象汇总排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