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25个工作流程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9-04-12

发展党员25个工作流程

 

按《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发展党员工作有5个部分、共25个工作流程。具体包括:

一、申请入党

(一)递交入党申请书

书面材料:入党申请书(手写)

1.入党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按照党章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具备五个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一个人成年后才可能有比较确定的政治判断力,并确立自己的政治信仰和终身志向。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申请入党的人必须年满18岁,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承认”,不仅是口头上的拥护和接受,更重要的是有实现党的纲领、执行党的章程的行动,立志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只有全体党员都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积极工作,才能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党才有战斗力。

4)愿意执行党的决议。党的决议代表全党的意志,必须贯彻执行。如果每个党员可以自行其是,党的团结统一就会受到破坏,党就没有战斗力。

5)按期交纳党费。这是每个党员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有组织观念的一种表现。

2. 写入党申请书时应注意的问题

写入党申请书,是申请入党的人向党组织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和决心。对这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写入党申请书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认真学习党章和有关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党,认识党,梳理正确的入党动机。要联系思想实际谈自己对党的认识,向党组织交心,切忌只抄书抄报,不谈真实思想。

2)要对党忠诚老实,如实向党组织说明自己的政治历史、本人经历等有关情况,不得隐瞒或伪造。

3入党申请书一般应由本人书写。如因文化程度低、病重、残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书写的,可以由本人口述,请别人代写,但要说明不能亲自书写的原因,经申请人署名盖章或按手印后交给党组织。

(二)党组织派人谈话

书面材料:同入党申请人的谈话记录

1.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做好的工作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审看入党申请书。主要看入党申请人的年龄、国籍等是否符合申请入党条件,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成长经历是否清楚、对待入党态度是否正确等情况。同时,对入党申请人递交的入党申请书要妥善保存。

2)及时派人谈话。党组织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及时了解其基本情况,帮助其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

3)加强教育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引导他们加深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把握,在思想上、政治上尽快成熟起来。

2. 党组织应该及时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一般情况下,接受入党申请的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应及时与入党申请人谈话。这样既便于党组织全面准确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情况,也可以通过谈话对他们进行面对面的帮助教育。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盖章。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三)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从接受入党申请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要求

由于入党申请人的情况各不相同,党组织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需要一定时间,因此,《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从接受入党申请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要求未作出具体规定。实际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对这个时间要求的掌握也不一样。为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的培育和考察,进一步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入党申请人能否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不能由党委或党支部的个别负责人指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有以下程序:

1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2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党员、群众)。

3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

4)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

3.党组织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并经团组织推荐

(四)上级党委备案

书面材料:关于将***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

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是充分发挥上级党组织把关作用、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有效办法。备案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党支部要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党总支应对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审议。

2.上级党委接到党支部报送的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材料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并研究提出意见。审查时,主要看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手续是否完备。党委的备案意见应及时通知党支部。

3.当党委备案意见与党支部决议不一致时,党委应先同党支部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党委作出决定后,党支部必须坚决执行党委的决定,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并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委的备案意见。

(五)指定培养联系人

1.培养联系人的条件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当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预备党员不能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2.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3.培养联系人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培养联系人既可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汇报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违纪违法、参加非法组织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具体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体现)。

(六)培养教育考察

书面材料: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基层党委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的分析报告

1.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1)党支部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经常进行帮助。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党内组织的有教育意义的其他活动。

3)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完成的情况。在他们完成社会工作中及时给予帮助和指导。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和培养联系人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5)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等。

2.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都要实事求是,忠诚老实,一分为二,这样,有利于党组织全面真实地了解自己。

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需全文手写,严禁抄袭、打印。

3.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七)确定发展对象

1.发展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2)完成了规定内容的培训教育。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

3)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2.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2)党支部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3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将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4)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确定新的社会阶层等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时,党支部报上级党委备案后,还要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

确定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入党积极分子一旦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很快就可以办理入党手续,进入党内。如果把不好这一关口,很容易让那些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因此,确定发展对象应注意以下问题:一要严格标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看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要按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一条一条地对照,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片面地以学业成绩、工作业绩或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二要严格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才可列为发展对象。只有认真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才能确保确定的发展对象不出问题。三要严格把关。上级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人选进行认真审查,研究提出备案意见。四要严格监督。实行发展对象公示制,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3.确定发展对象必须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4.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的方式

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时,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个别谈话。通过个别谈话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被谈话人一般顾虑较少,容易听到真实的反映。个别谈话如果方式得当,能够听到在一些场合听不到的意见。

2)座谈了解。这是简便易行的听取意见的方法,也是比较传统的方法。根据被听取意见人的情况,邀请熟悉情况的同志参加,会上,可引导与会人员各抒己见,充分发表意见。如果对某一问题到会者没说清楚,可随时提问,其他人也可补充。这种方法可在较短的时间内听取较多人的意见。

3)民意测验。这是一种充分发扬民主,依靠群众提供有关情况资料的调查方法。听取意见的对象可以随意确定,也可以选取有代表性的。操作起来简便,结果也比较直观。

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时,要根据采取方式的不同,分别注意以下问题:

1)个别谈话事先要做好准备,先谈些什么,后谈些什么,哪些是谈话重点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谈话时,态度要热情,语气要和蔼,气氛要宽松,讲究谈话的方式和艺术,使谈话对象有话愿讲,真实地反映情况。

2)座谈了解时,首先,要选好参加会议人员,既要照顾到面,更要多请些熟悉情况的同志。其次,会前要让与会人员知道主要想听取什么意见,以便做好准备。最后,会上一定要引导好,让与会人员把话题集中到主题上,防止出现东一句、西一句的问题。

3)民意测验时设定的项目力求具体,不能含糊,避免似是而非。最终汇总的结果要注意保密,不要扩散,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

(八)上级党委备案

书面材料:关于将***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关于同意***同志为发展对象的批复

1.上级党委备案应注意的事项

将发展对象人选报上级党委备案是前移审查关口、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备案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党支部要将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的情况、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情况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党总支应对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人选进行审议。

2)上级党委接到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人选有关材料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并研究提出意见。审查时,主要看上报的发展对象人选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完备。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时间不满一年的,一般不能列为发展对象。党委的备案意见一般应书面通知党支部。需要注意的是,发展对象人选只有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

3)当党委备案意见与党支部意见不一致时,党支部必须坚决执行党委的决定,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并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委的备案意见。

2.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在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党支部要对确定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应在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栏上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公示落款应写明公示党组织名称及日期。

(九)确定入党介绍人

1.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由党组织指定的,要经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

2.一名正式党员不宜同时担任几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3.预备党员不能担任入党介绍人

4.党委负责同志和党支部书记可以担任入党介绍人

5.正确把握入党介绍人工作发生变动后重新确定入党介绍人问题

入党介绍人在发展对象转为正式党员前工作有了变动,如果未离开同一单位,可以继续担负起对发展对象的教育和考察的责任,不必重新确定介绍人。如果入党介绍人调离发展对象所在单位,无法继续履行入党介绍人的责任时,党组织应当重新确定介绍人。

中途更换介绍人要向发展对象和本支部其他党员说明情况和原因。原介绍人要向新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做好工作衔接。

(十)进行政治审查

书面材料:关于***同志政治审查情况的报告

《细则》明确要求,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他们的政治情况),以及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指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以及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学、同乡等)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其与本人的关系等。对于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的非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治审查的范围。

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并不要求调查上述范围内的每一个人,主要是了解那些在政治上、经济上与发展对象交往密切的人。情况清楚的,可以不再调查。

2.预备党员一般不宜独立开展政治审查工作

3.函调和外调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经过党组织同发展对象本人谈话,查阅档案和其他有关材料,找本单位有关人员了解后,仍有某些重要情况不清的,可以向外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函调或外调。函调或外调的问题必须是与发展对象能否入党密切有关的。对与发展对象入党没有多大关系的问题和一些不必要搞清楚的细枝末节,不必进行调查。同时要注意,在搞清问题的前提下,尽量节约人力财力,凡函调能解决的,就不要派人外出调查。

4.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的主要内容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要形成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一般包括的内容有:

1)发展对象本人的简历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2)政治审查中提出的问题。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主要情节以及组织上是否作过结论。同时,要说明是本人主动说清的还是组织调查出来或他人检举的。

3)调查结果。写明经调查已清楚的问题,以及还没弄清的问题或疑点。

4)结论性意见。经过对调查情况的综合分析,提出是否影响发展对象入党的结论性意见。

除特殊情况外,政治审查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十一)开展短期集中培训

书面材料:结业证书、培训登记表

目前徐汇区每年组织4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分上、下半年各开展2期,根据发展对象的不同行业,每半年的发展对象培训班分别包括全脱产和全业余培训班各1期。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十二)支委会审查

书面材料:关于***同志综合审查情况的报告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十三)上级党委预审

书面材料:关于确定***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关于对***同志进行预审的请示,对***同志的预审意见

1.党支部将发展对象报基层党委预审的材料

1)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

3)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

4)参加短期集中培训情况;

5)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情况;

6)其他需要上级党委审查的材料。

2.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的主要内容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时,主要应审查以下内容:

1)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清楚,注意对材料的鉴别,防止有弄虚作假的现象。

2)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措施是否扎实有效。

3)是否经过政治审查,重要问题是否查清,本人主要经历、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是否清楚。

4)是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群众反映是否好,群众威信是否高。

5)入党信念是否坚定,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政治觉悟是否高,道德品质是否好。

6)生产、工作、学习、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是否突出,先进性是否明显。

3.基层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的预审材料后,一般应在一个月之内完成预审

4.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原则上要经党委会讨论,一般情况下,可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把关

5.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预审后,应及时将预审材料退回党支部

对发展对象预审合格的,书面通知党支部,并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认为尚不成熟的,应向党支部说明理由,并提出进一步加强对其培养教育的意见。党支部应根据上级党委的意见,积极做好有关工作;对尚不成熟的发展对象,要做好思想工作,并进一步落实对其培养教育措施。

(十四)填写入党志愿书

书面材料:入党志愿书(手写)

1.正确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接收和审批新党员的主要依据,它记载着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入党时的主要情况和全部入党审批过程,是党员本人档案材料的重要内容,是党员的永久性档案材料。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应注意以下事项:

1)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的教育,对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目的和意义、填写内容和要求作详细说明。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要严肃认真,忠诚老实。

2)《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必须由发展对象自己填写有关栏目。如本人填写确有困难,可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照本人口述代笔填写。

3)填写时均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墨水。字迹工整清楚。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4)应向党组织交代或者说明的有些情况,没有填写栏目的,应另附纸说明。

5)“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6)“民族”填写全称。

7)“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

8)“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相当x x学历”。

9)“单位、职务或职业”,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10)“现居住地”填写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现役军人中的入党申请人不填写。

11)“入党志愿”着重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思想发展过程和对入党问题的态度。

12)“本人经历(包括学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主要职务。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自学考试等学习的,都应填写;取得学位的在相应栏目中注明。“证明人”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过的人。

13)“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和“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中的“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

14)“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

15)“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

16)“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2.《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的“入党志愿”与入党申请书的区别

“入党志愿”,应紧扣三个方面的内容填写:一是对党的认识;二是政治信念、入党动机和心愿;三是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填写时,一定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实事求是地写出自己思想认识的发展、变化过程和真实的思想情感,不能照抄有关资料,也不能简单的照抄入党申请书。

“入党志愿”与入党申请书虽有些相同的内容,但也有明显不同之处。填写“入党志愿”时,发展对象已经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的系统教育和精心培养,并经历了一定的实践锻炼,思想认识等各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与写入党申请书时相比,已明显不同;两者的格式也不一样,填写“入党志愿”不需要像入党申请书那样要有标题、抬头、落款和日期。

(十五)支部大会讨论

书面材料:关于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关于审批***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请示

1.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

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

4)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

5)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与会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被介绍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2.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当注意的问题

1)要保证出席人数。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不足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支部大会不能举行;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2)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支部委员会要通知党支部全体党员。开会时,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充分发表意见。

4)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5)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3.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时,五种人员可以不计入应到会党员人数。

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以下五种人员可以不计算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到会党员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年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未转走的。

4.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5.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6.发展对象在讨论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时不需要回避

7.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表决时,党员一般不宜弃权

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问题进行表决时,每个党员都应本着对党组织、对发展对象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表明自己赞成或不赞成的意见,不要轻易弃权。如果对发展对象的情况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在会上提出,由发展对象或其他了解情况的人说明。如果认为发展对象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可以直接表示反对的态度。不应因顾虑个人得失,而不愿表明自己的意见。当然,如果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确实拿不定主意,需要保留意见,也可以弃权。

党支部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应认真做好工作,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尽量避免出现弃权现象。

8.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表明自己对发展对象入党意见时,不能弃权或投不赞成票

9.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后,应在3个月内内向上级党委上报

10.党总支在接收预备党员工作中的主要责任

1)了解、掌握发展对象的情况,征求党员、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2)与党支部一起搞好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和政治审查工作。

3)审查发展对象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是否符合党员条件,以及入党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议,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党委报告。

(十六)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书面材料:与***同志的谈话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

1.党委不能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以外的人员与发展对象谈话

一般情况下,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不能进行这次谈话,单位的行政领导也不能进行这次谈话。因为,审批前的这次谈话,一方面是为了使党委直接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等情况,切实保证审批的质量;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谈话,有针对性地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2.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的主要内容

谈话应主要了解发展对象的以下情况:

1)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

2)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

3)发展对象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情况。

4)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情况。

5)发展对象积极要求入党的情况,目前的主要优缺点。

6)发展对象对党组织还有什么需要说明的问题。

了解这些情况后,谈话人还要有针对性地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同时,针对发展对象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3.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的时间

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不能过早,也不能过晚,应放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之后,党委审批之前这段时间来进行。只有在这段时间内来进行,才能较好地达到对发展对象作进一步了解、保证审批质量和帮助发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的目的。

4.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时,党支部一般不派人参加

5.上级党组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后应做的工作

上级党组织指派的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后,一般应做好以下工作:

1)将谈话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归纳分析,形成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

2)将整理好的谈话情况和表明自己态度的意见,如实填入发展对象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内,并签名盖章。

3)及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及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

(十七)上级党委审批

书面材料:对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审批意见

1.党委审批预备党员的主要审议内容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在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时,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去衡量。审议入党手续是否完备,主要看发展对象入党是否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履行了手续,以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等。

2.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要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这样做,有利于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每个党委委员的作用,依靠集体智慧和力量把住党员的“入口关”。可以避免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要问题,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和表决,不能用党委成员传阅的办法来代替。

3.党委审批预备党员的时间要求

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把关,及时审批,应当在三个月内完成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到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4.党委在审批意见中要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

5.党支部在党委批复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后应做的工作

1)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同志进行谈话,要教育其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间进一步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争取按期转正,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同志,应向其说明未被批准的原因,肯定其优点,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鼓励其克服缺点,继续进步,接受组织教育,争取早日入党。

2)党支部应及时将党委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3)将被批准接收的预备党员及时编入党小组过织织生活。

4)要求入党介绍人继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十八)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书面材料:关于将***同志进行预备党员备案的报告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十九)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新接收的预备党员在上级党组织批准之前能不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是党组织可以吸收他们参加党组织的某些活动,预备党员也应当自觉地按照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二十)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要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但不同时间入党的预备党员不宜集中到一起举行入党宣誓仪式,如果基层党委在短时间内连续批准了几名预备党员,可以集中在一起举行入党宣誓仪式。但不要为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而把时间拖得太久,更不能等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才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二十一)继续教育考察

书面材料:思想汇报(手写),每季度谈话记录(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

1.党组织应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党组织应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使他们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绐预备党员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有意识地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工作实践中经受锻炼,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素质,使他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3)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并要求他们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对他们存在的缺点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帮助他们改正。

4)要求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继续督促和教育预备党员按照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预备党员不宜被评为优秀党员

3.预备党员不能当党小组长

4.预备党员不能担任党内领导职务

(二十二)提出转正申请

书面材料:转正申请(手写)

1.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的时间

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当在其预备期满后一月之内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预备党员写转正申请应注意的问题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凡是自己能写的,应该自己动手写;自己确实不能写的,可以口述,请人代写,但要有本人签名或盖章。

(二十三)支部大会讨论

书面材料:关于拟将***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关于***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决议,关于审批***同志为中共正式党员的请示(附相关材料)

1.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预备党员转正,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手续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交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其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其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2.党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主要程序

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转正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的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是: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2)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

3)支部委员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决议主要包括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等。

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可以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3.推迟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4.延长预备期的情形和手续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仍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时,需要延长预备期继续进行考察和教育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入党时有某些缺点,在预备期间转变不明显,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本人愿意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决心按照党员标准去做的;

2)入党时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但入党后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缺点,经党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

3)入党后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

4)入党后虽然一般表现尚好,但政治素质较差,党组织认为应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的。

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一样,都不是党的纪律处分,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一般情况下,延长预备期的时间应从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6.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只能延长一次

7.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不能少于半年、长于一年

(二十四)上级党委审批

书面材料:对***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审批意见

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审批对象进行严格审查。

2.要在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

3.审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表决。一次党委会上如果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时,应当逐个审批。

4.审批意见要及时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写清楚党龄的起算时间,同时通知党支部。

(二十五)材料归档

1.入党材料的归档

对被批准转为正式党员的,党支部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2.党员的党籍和党龄

党籍,是指党员的资格,一个同志被批准入了党,就有了党籍,也就是说,经上级党委批准后,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他就取得了党籍。同时,党员的入党时间,就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

党龄,是指成为正式党员起,到现在经过了的时间。按照党章规定:“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3. 预备党员的党费收缴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