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6-02-16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基〔201577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本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4-2020年)》实施要求,我委制定了《上海市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5119

 

  

抄送:市教科院普教所,市教委教研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1117日印发

 

附件

上海市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

 

为贯彻实施《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4-2020年)》,加强优质教育资源辐射,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办学活力和变革能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推进“新优质学校”项目的基础上,深化“新优质教育”的实践和探索,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回归教育本原”“育人为本”“促进公平”的价值追求,积极回应社会与时代对教育需求的挑战,以“新优质教育”实践为着力点,以内涵发展项目实践为载体,以集群创新为途径,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面,让越来越多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成为“家门口的好学校”,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构建与上海市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新优质教育”基本框架与实践范例,使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更为均衡,办学水平更加优质,发展活力更加充分,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到2017年,加入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的学校数量扩大至250所左右,覆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约25%的学校。

三、基本界定

“新优质教育”主要是指:在育人观念上,回归教育本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差异发展;在课程建设上,根据学生发展需求建立丰富、可选择的课程体系;在课堂教学上,满足每一个学生的学习需求,特别关注学有困难学生的成长支持;在质量评价上,突破单一的分数指标,实施以学业质量绿色指标为基础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

“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主要是指:一批积极探索实践“新优质教育”、有不断变革发展内生动力的公办学校,组成不同形式的实践团队,针对内涵发展的瓶颈问题,深入开展项目研究和实践,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通过集群发展,这类学校要达到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绿色指标”综合评价结果处于全市优良水平,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家长及社区居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成为“家门口的好学校”。

四、主要措施

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将着力通过“新优质教育”的实践与探索,丰富与完善学校课程,推进课堂教学方式与组织形式变革,激发教师成长的活力和潜能,营造家校合作的育人环境,促进学校课程、教学、教师、管理等领域整体改进,提升教育质量与办学水平。

(一)按需集群,聚焦“新优质教育”开展实践

市级层面将100所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项目学校(以下简称“市项目学校”)结成实践研究共同体,由上海市新优质学校研究所进行指导,按照新优质教育理念,根据基础教育发展趋势和校本教育改革深化的关键点,寻找学校“最近发展区”,进行新优质学校设计,形成立意高、可持续、符合学校实际的具体发展路径。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区域教育综合改革实际,组织一批区域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项目学校(以下简称“区项目学校”),聚焦课程与教学、管理与文化、评价与改进等领域的瓶颈问题,组成不同项目的实践研究团队,以研究和实践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开展行动研究,在协同研究中提升学校解决关键问题的能力,促进学校转型发展,提高办学质量。

(二)培育范例,提炼“新优质教育”的核心经验

市教委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业力量对参加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项目的学校(以下简称“项目学校”)逐一进行深度调研,开展个案实证研究,诊断分析问题,进行跟踪指导,构建问题解决的行动模型,发掘与提炼符合“新优质教育”理念的示范案例和学校样本经验。

在梳理办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强化专业人员与学校的密切合作,探索建立符合“新优质教育”理念的“发现-培育-改进-提升”的学校发展机制,揭示学校优质发展的基本路径,转化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创新型的“新优质教育”培训课程,从而丰富和完善“新优质教育”的基本内涵,将“新优质教育”的核心经验进行推广与辐射。

(三)多维分享,创建“新优质教育”的展示平台

改革学校发展经验传播方式。改变以往单纯的结果式、结论式、静态化的经验传播方式,在关注项目学校发展结果的同时,更加注重学校变革的过程化、可视化、动态化的经验共享新模式的应用与推广。

市与区县形成合力,搭建多渠道的“新优质教育”交流、展示平台。根据学校变革经验的呈现方式,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宣传推广力度,提升“新优质教育”及项目学校在市民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积极主动地向广大教育工作者及家长、社会传递“新优质教育”的办学理念,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发展价值导向。

市级层面将创办《新优质学校》微信公众号与《新优质学校》通讯,引导项目学校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与通讯对外传播学校的办学理念、重要举措和办学成果;建立学校之间交流互动、共享开放学习资源,实现协同发展;增强对家长和社区需求的敏感性,丰富家校互动方式,完善诉求反馈机制,提高学校的开放度和知名度。

(四)培养队伍,打造“新优质教育”的中坚力量

市教委以培养践行“新优质教育”的校长队伍为重要任务,采取高级研修、岗位锻炼、展示辐射等方式,打造一支具有“新优质教育”理念、全力办好“家门口好学校”的高素质校长队伍。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为项目学校的校长和教师提供充分的培训、锻炼、扶持、交流展示等机会和渠道,转变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行为,形成一大批认同和践行“新优质教育”理念的师资队伍。

(五)市区联动,营造“新优质教育”的绿色生态

市教委将推进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作为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变革的重要抓手。市项目学校要在转型发展方面发挥起好示范、引领作用。上海市新优质学校研究所要积极将新优质项目学校的推进模式和有效经验辐射到区县。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区域推进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中,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拓宽视野,统筹资源,鼓励跨界,多元合作,创新区域推进机制,形成“新优质教育”生态圈。要鼓励学校积极参与到市区两级攻关研究项目之中,充分激发学校的自主性和主动性,释放学校和教师的改革活力,引导学校将新优质项目实践与其他各项工作整合起来,通过专业引领和富有区域特点的学校组群来提升学校的变革能力,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的整体设计与优化。

(六)深化研究,形成“新优质教育”的品牌效应

强化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行动研究。整合上海市新优质学校研究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和有关高等院校的资源,将集成研究的成果付诸于行动。同时,研究“新优质教育”的理论问题,锤炼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的一般经验。聚焦“新优质教育”的核心问题,厘清“新优质教育”的基本内涵、基本特征、发展路径、行动策略,构建“新优质教育”理论体系,以更好地指导“新优质教育”实践、打造“新优质教育”品牌。

建立新优质项目学校评测标准与反馈机制。吸收国内外先进学校评估理念,结合上海实际,研究制定《上海市新优质项目学校评测标准》,构建“办学效果-社会反应”有效反馈机制,形成基于标准的项目学校循环改进的提升机制,引领更多学校走向新优质。

五、保障机制

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需要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作为,需要行政推动、专业支撑、经费支持、环境营造等方面的和谐统一,需要教育系统内外的思想一致、行动协同和文化共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委将推进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作为实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整合各种资源,统筹推进。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将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纳入区域教育综合改革予以推进,系统设计区域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时间表、路线图,经市级专家组评议通过后实施。要通过实施区县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办好一批“家门口的好学校”。

(二)强化专业指导

市教委充分发挥基础教育领域专家以及科研、教研等部门形成相互协同配合的机制,对区县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提供指导帮助。同时,办好上海市新优质学校研究所,重视研究所自身建设及研究、指导、咨询服务功能的发挥,对市项目学校提供针对性的专业指导。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区域教研、科研等部门专业人员,并整合区域内外各种资源,为区项目学校提供专业支撑。

(三)加强经费保障

在经费保障上,市教委支持上海市新优质学校研究所和区县开展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工作。各区县应设立专项经费,保障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过程中行动研究、经验提炼、辐射推广等方面的需要。

(四)加强考核

市教委将区域推进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情况列入区县教育质量评估指标、年度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予以考核。

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区项目学校的实践成效加强考核,从办好每一所学校的理念出发,注重项目学校经验的推广和辐射,但不得以“新优质学校”名称对学校命名、挂牌。

(五)营造良好氛围

要坚持边研究、边总结、边宣传,建立宣传引导机制,创新宣传推广方式,注重用广大教师和家长易于接受的方式传播新优质教育理念和项目学校改革发展经验。要畅通学校内外、教育内外的信息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吸纳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及时作出积极回应,努力营造实施“新优质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