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缺课报告制度(晨检制度)
作者/来源:徐汇区田林第四小学    发布时间:2015-06-11

因病缺课报告制度(晨检制度)

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及时处理,预防学校传染性疾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一、班主任教师负责每天早晨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

二、晨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观察、询问等方式了解掌握学生的情况;对未到学校的学生要及时想办法了解缺勤的原因。

三、每日晨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为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纪要等。

四、对晨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特别是出现发烧、头疼、咳嗽以及不能确定的症状、现象,要及时报告卫生室,较严重的立即报告学校。卫生老师接报后要及时初步诊断和处理,需要送医院治疗的由班主任及时与家长联系。

五、班主任教师对患病学生在治疗期间的情况要跟踪,多了解、多关注,做好记载。

六、晨检工作在学校分管领导的主持下,由德育教导构建起的年级组长、班主任、卫生教师组成的管理网络和运行机制。负责工作布置、检查或抽查、现场处置、考核、材料收集和整理。

七、卫生教师每天按时汇总好各班的晨检情况,并在每天下午三点之前通过网络上报到中小学因病缺课缺勤网络直报系统。如是传染病必须在24小时之内上报到区社区医院及教育卫生主管部门。

八、如遇卫生教师缺勤的话,学校将另行安排新的人员保证及时通过网络上报学校学生缺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