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职称评审推荐小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认真宣传评审政策,实施细则及评审条件。
三、严格评审执行,严明评审纪律,对在职评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贿受贿者,将视其情节轻重经党纪、政纪处分,对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职称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按量化考核从高分到低分选取人员。五、出现在职评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贿受贿者,一票否决,本人两年内不得参与职称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