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学年第二学期田林第四小学“快乐30分”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丰富小学生放学后学习生活、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田林第四小学积极响应并严格按照市教委相关要求,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活动的通知》(沪教委基〔2017〕37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17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沪教委基〔2017〕50号)为指导思想,开展“快乐30分”拓展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内涵
“快乐30分”是面向学生开展的课后校园活动,是基于小学生及其家长的现实要求,整合多种资源的课外公益活动。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实施原则
1.全面规划、逐步完善
“快乐30分”为学生放学后开设的课外综合活动,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和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从学校课程设置、课时安排等方面进行设计,将活动方案纳入学校课程计划,将“快乐30分”活动计入学生活动总量和教师工作总量,结合教师业务专长,合理安排指导老师、合理进行课程设置。学校“快乐30分”拟于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起,在一至五年级开展,在此基础上再逐步完善。
2.规范管理、落实保障
(1)人员保障:学校由校长室牵头,由教导处、德育室、总务处、等多部门联合,组成
“快乐30分”工作组。同时,结合拓展型课程教研活动,对相关教师进行培训,组建一支专业、认真的“快乐30分”活动教师队伍。
(2)管理保障:“快乐30分”纳入学校教学管理范围,学校结合“快乐30分”活动特点,制定相匹配的流程管理条例,并结合条例进行监管,确保报名、课程申报、物资申购、课程开设等一系列流程的规范、有序,并在此基础上,对开展的活动进行评价,对负责教师进行考评。
(3)场馆保障:放学后学校继续开放校内教室、专用教室,以及操场、实验室等资源教室,结合一系列教室管理制度,做好环境的维护、清洁等工作,为活动提供场馆保障。
3.自主自愿、丰富有益
“快乐30分”面向全体在校学生,不强制要求每个学生参加,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是否参加活动,不参加的学生须向老师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在此期间不对学生进行集体学习新课或补课。
学校在优势课程基础上,结合学校特色,开设丰富多彩的拓展活动,涵盖“民族文化、艺术人文、活力运动、科技环保、益智发展”等不同领域,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在激发学生好奇心求知欲的同时,倡导自主、合作、实践、探究的学习方式,让学生经历实践与探究的过程。
四、具体实施
1、实施范围:一年级至五年级
2、实施具体时间
周一至周四 : 学校社团(校队)分时段开展特色活动
周一到周五:放学到17:00 看护服务(按需)
3、具体安排
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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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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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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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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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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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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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杰、
任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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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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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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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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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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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唱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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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霖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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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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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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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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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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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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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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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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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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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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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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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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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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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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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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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游戏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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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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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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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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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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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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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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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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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操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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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梦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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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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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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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号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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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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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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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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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价:由课程教师统一制定“快乐30分”活动评价表,在期中、期末对学生的活动表现、态度等进行评价。
教师评价:每学期,学校结合流程管理、学生问卷等方法对“快乐30分”活动进行评价,计入教师年度评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