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提示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9-10-31

 

关于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的提示

 

中秋、国庆将至,为确保风清气正过节,现就紧盯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工作,提示如下:

1、党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央纪委、市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通报,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对照要求进行“体检”,对照案例吸取教训,做到令行禁止。

2、纪检监察组织要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围绕关键部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查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依靠党的群众路线,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迅速组织核查处置应对,及时向区纪委监委报送情况;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从重处理,持续巩固高压态势,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

3、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尚俭戒奢,树立良好家风,在纠正“四风”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规党纪上守住底线,营造文明廉洁节俭过节的氛围。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区委有关规定,盯紧中秋、国庆假期“四风”问题,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违规发放加班费、津补贴和福利;严禁违规参与赌博、“酒局”、“牌局”;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它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徐汇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201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