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作者/来源:徐汇区田林第四小学    发布时间:2015-06-11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旦学校发生传染病,应根据其传染病种类积极采取相应措施。

1.建立以校长为首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

2.班级中发生传染病或疑似病例,班主任应立即报卫生室,卫生室上报教导处。同时让该学生及时就医,在未明确病情前不再进教室上课。

3.一旦发生国家规定的甲类、乙类传染病中任何一类病例立即上报教育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丙类传染病中任何一种传染病发病人数2例及以上,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4.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教室、患者曾去过的专用室用空气紫外线消毒或喷洒含氯消毒剂进行严格消毒,桌椅讲台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地面用含氯消毒液拖地。

5.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停止到各专用室上课,直到超过该传染病最长潜伏期后无新增病例出现。

6 对密切接触者及时进行相应的预防接种,如甲型肝炎密切接触者可接种丙种球蛋白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如流感、水痘等服板蓝根、大青叶冲剂预防。

7.教育密切接触者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8.对于患传染病的学生回校读书应严格把关,必须到法定隔离期满或能出具医院开的解除隔离证明,方能来校上课。

9.对患各种传染病的学生建立健康档案,将其在医院就诊情况病史复印后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