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四小学校章程
作者/来源:田林第四小学    发布时间:2010-05-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小学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建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现代新型学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性质

学校是一所公办小学,学制为五年。

第三条    学校办学指导思想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得、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人为本,以制度促管理,营造和谐、民主、平等、向上的校园氛围。

第四条    学校办学方针:继承传统、开拓未来、面向全体、办出特色。

办学理念:以人为本,以制度促管理,营造和谐、民主、平等、向上的校园氛围。

第五条 

校风:团结进取,求实健美。

学风:严谨扎实,认真向上。

作风:以身作则,深入实际。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六条 学校直属徐汇区教育局,学校按规定编制设置人员。

第七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等中层由党支部或校长提名、或群众民主推荐或公开招聘,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任免。

第八条       校长的职责

(一)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团结、依靠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执行上级指标,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得到全面的生动活泼的发展,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则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三)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领导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德育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四)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主,全面安排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各门课程。遵循教学规律,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第一线,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五)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及课外教育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和全体教职工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文娱、体育活动,注意劳逸结合,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努力,建好劳动教育基地,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卫生习惯,增强学生体质。

(六)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总务工作为教书育人和教职工服务的方向,严格校产和财务管理,实行一支笔批核。搞好校园建设,关心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保护他们的健康,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群众福利。

(七)领导和管理学校的人事工作,依靠党组织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的业务水平,合理安排教职工的工作。做好退离休干部、教师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八)发挥学校的教育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

(九)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十)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 副校长协助校长主持有关分管工作。

第十条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党组织必须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在学校贯彻执行,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深化教育改革,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二)坚持党管理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