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制度
作者/来源:田林第四小学    发布时间:2010-05-28

 

1、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按招生规定做好招生工作。不提前组织招生。

2、按照招考中心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班级数额招生,不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和班级数额,扩大班级学额。小学一年级每班不超过36人。

3、严格按照就近入学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也不得任意招收不属于本校招生范围的学生入学。报名结束后要张榜公布,接受家长、学生监督。

4、加强宣传,严格招生纪律。招生工作人员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招生工作的干扰,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树立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对违反廉政建设,行私舞弊,接受贿赂者,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