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四小教师岗位安全责任书
作者/来源:田林第四小学    发布时间:2010-05-27

 

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坚持依法治教,确保学生在校的安全,使其能安全、健康、愉快地在校学习生活,特与各位教师签定岗位责任书。

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安全落实措施:

1、教师要按时上课,铃声一响须在教室。上课期间不准接待家长和客人,不得离开教室不得接听电话。

2、从上课铃响到本节课下课时间,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课堂上的所有行为负起责任。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强调实验操作的规范性,运动前的安全问题等。

3、按时下课,不能拖堂。

4、体育课,美术课、音乐课、科常课等需进专用教室上课的课程,学生上下课带队均由该堂课任课教师负责。

5、教师不得私自调课,调课必须向教导处申请批准。

6、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不能到校,必须提前向教导处请假,请假时必须汇报自己的课程安排,回来后及时销假。上班时间有事外出,要说明理由,请假时必须汇报自己的课程安排,回来时及时销假。

7、放学排队,各班必须由正副班主任组织学生有秩序排队下楼,放学,直至所有班级学生全部离校。

8、放学后,原则上不留学生。如教师有特殊情况确实要留学生的,教师本人必须留在教室,并及时联系家长,不能让学生独处教室或办公室。

9、教师要做好课室的教学设施管理,每天放学后检查所有电器,如电脑、风扇、电灯、幻灯机等设备,及时处理各种不安全苗头。每天放学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到专用室上课的教师必须关好所有设备、窗户,切断总电源,锁好门。

10、护导教师必须按学校安排及时到岗,认真巡视,及时记录。有事须向当日总护导请假并做好护导岗位安排。

11、教师要关爱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2、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参加任何校外活动,不得利用双休日私自让学生到校补课。

13、教师要树立学校主人翁意识,不管发现任何问题,要及时反映,各项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14、安全工作列入期末考核的主要指标。

学生行规安全落实措施:

1、早上8:15前不得安排任何教育活动,全体教师7:30前到校,7:40按时到岗。(7:40护导教师准时到护导岗位。其余教师7:40准时进教室,进行学生管理。)班主任必须每天在早操结束前做好晨检,发现有学生未到校,必须立即与家长联系。

2、加强学生按时上学的教育,对未按时上学的学生(因病迟到除外),班主任要立即进行相应处理。

3、教师要加强学生各种安全纪律教育,班主任要利用班会对学生进行自我保护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教育等各项纪律安全教育,学生发生任何意外教师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并及时汇报给学校。

4、规范学生进校园制度:凡是学生进到校园,任何教师或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学生回家,学生中途因病或其他事必须回家,须由班主任及时联系家长并在《出门单》签字。

5、加强学生用电管理:各班由班主任指定专人,根据实际情况开关照明用灯、电风扇和饮水机。

6、师生要树立提高35分钟课堂效率的意识,教育学生听铃声及时上课。

7、教师派学生去办任何事情,必须强调安全问题,在此过程中学生出现安全问题,由委派教师全面负责。

8、课间操、放学、上下课等学生上下楼梯、各种活动一定要按学校的规定有秩有序,正副班主任要加强教育管理。

保护学生的安全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职责,无论在课堂上,还是在护导岗位上,乃至在迎送学生上学、放学的过程中,教师都要按时到岗,要坚守岗位,各负其责,出现问题造成影响,按责任给予相关处罚,对严重失职者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留一份,教师个人留一份。

 

徐汇区田林第四小学(章)                 

校长签名:                               教师签名:

书记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