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四小为学生代办物品收费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7-12-19

为更好地执行好教育收费”一费制”特制定本制度。

1、           每学年开始初期做好学生选择性收费项目备案表,经计财科认可。

2、          备案收费情况经家委会成员认可签名后执行。

3、          不在备案表之外再收取费用为学生代办物品。

4、          为学生代办物品过程中发生的劳务费全部缴纳至学校会计账中。

5、  收取的代办费全额入学校会计账,使用时再从会计账中取出,做到满收满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