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便宜吃大亏,姑息养奸酿大罪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6-20

贪小便宜吃大亏,姑息养奸酿大罪

——孩子恋物与偷窃的教育对策

案例事实:前年,孩子们迷恋于纷彩异呈的溜溜球,某日一学生放学前报告自己的不见了,老师让孩子们翻翻自己的书包检查是否“拿错了”,无果后老师拿出手机假装与公安局联系要求警察带狼狗来破案,一女生报告在同桌课桌里发现了(当时同桌正好不在场、且该同桌平时很是淘气),几经周转后该女生终于承认自己的不是,老师让她写了经过及保证,家长来后一口在孩子面前咬定:“我孩子不可能做这事,老师冤枉了我孩子”,女孩翻供,分开分别做工作后,女孩坦白,终于家长承认:“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了,只是过去没声张、没教育而已,刚才那是要面子”。

人们习惯于将那些把不属于自己的物品悄悄地占为己有的行为称为偷窃,而偷窃的定义对儿童来说使用时就必须慎重了。

幼儿园的儿童往往会把自己心爱的玩具带回家,认为好玩的东西应该与他永远在一起,因为他还没有分清楚“自己的”与“非自己的”的概念,道德的概念还没有完全形成,还不能认识到别人的东西不能带走,只是原始意义的“恋物”而已。作为家长应该防微杜渐,针对其中某一次认真进行教育:使孩子搞清楚“我”与“非我”,通过道德形成孩子的罪恶感,矫正“恋物”行为。

小学阶段的孩子如果还“恋物”则应引以为戒了,作为家长必须和教师一起认真搞清问题的原因:

1.作为自我吹嘘的手段

    有的孩子错误地认为,自己拿走别人的东西而不被人们发现,这是“英雄”行为、是“有本事”的象征,显示自己“多聪明”、“多能干”;有时还赃物送给同伴,换取他人的感情,表示他对朋友“友好”。

2. 取得别人的注意

    我们经常听到一些有严重偷窃行为的儿童出生于十分富裕的家庭或者父母是高级知识分子。这种儿童的偷窃行为并不是真正需要某件东西,而是通过偷窃行为求得别人的注意。这种儿童的父母往往忙于工作,较少注意孩子的情感,很少关注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这种孩子经常从家里偷了东西出去给朋友以换取他们的感情,或者偷了同学的东西以吸引老师的关注。可以说,这种孩子的偷窃行为是由于缺乏感情和关注引起的。

3.不公平感觉的结果

    有的偷窃行为是由于孩子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引起反抗的表现。例如,有的老师往往偏爱某些孩子,给他们更多的表演机会,遂由嫉妒发展成反抗,有的孩子在学校或家里受到处罚,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就设法通过偷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4.由于好奇

    “顺手牵羊”尝到了“甜头”,“得来全不费功夫”,越偷瘾越大,习惯成自然。

5.贪婪自私人格的变态——偷窃癖

    患者反复出现不可克制的偷窃冲动,并非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或经济目的,而是将它们隐藏、暗地还给主人或抛弃或收藏。

在矫治孩子的恋物和偷窃行为方面,家长必须注意:

平时家长应该找机会与孩子正式地讨论关于偷窃问题:不动别人的东西是我们所生存社会的公共准则,大伙儿都必须遵守。一定要让孩子从小就知道这种行为是任何社会中被人所唾弃的,生活中没有比拿了不属于自己东西更可耻的行为了。警察的职责之一就是抓偷了别人东西的小偷,把他们抓走,与他们的爸爸妈妈分开,进去坐牢接受教育和惩罚。

“那我确实很喜欢那件东西怎么办?”——顶多走近它多看几眼或者伸手摸摸它就足够了!任何一个人不可能得到自己希望的一切事物,每一个人都不得不学会自己克制自己的欲望,身边的每个人都在克制着自己的欲望,你并不是世界上唯一不能满足愿望的人,日常生活中谁都会遇到自己心爱的东西,人人都不问自取的话,社会就乱套了,你自己心爱的东西都会被别人拿走,大坏蛋就会把你从爸爸妈妈身边也领走把你的胳膊腿给剁下来喂老虎去然后扔在马路边要钱,行吗?

“那我通过什么正当途径来获得呢?”——买,自己努力学习长本领,将来长大了自己挣钱买!小孩子注重的应该是精神食粮,我们大人看哪个孩子好的标准是谁的精神世界最丰富:谁最懂的道理最多、谁知道的事情最多、谁最善良正直、谁最乐观向上、谁的成绩最好等,而不是看谁的玩具最多、文具最好、衣服最贵等,因为这些都不是他自己挣的,都是他父母买的。

“那我确实是无意把同学的东西带回家了”——家长立即表现得深恶痛绝以及对失主的歉意与难过,十分严肃认真地迅速做出决定:赶紧还给人家,向人家道歉,解释清楚,要求保证接受教训、今后永不再犯!

“妈妈,我今天‘又不小心’把别人东西拿回家了”——家长立即捶胸顿足、万分自责、痛苦无比甚至痛哭流泪,并唠叨“我怎么生出这样的孩子?”、“我的孩子怎么会这样?”、“我以后怎么见人!”的话语,让孩子在体会父母被惩罚之中感受教育。或者让孩子将其最心爱之物找来,当面扔进垃圾堆:“请你感受一下属于你的东西永远不属于你了的滋味”。

事后,父母应耐心找孩子谈话,了解他为什么拿人家的东西?针对问题进行教育。例如,儿童真正需要的是情感和关注,而不是某件东西;那么,父母或老师就应更多地给予热情关怀,让他感到温暖体贴,逐渐克服为了求得人们注意而产生的偷窃行为。如果孩子的偷窃行为是由于父母乱放钱物的引诱,或是偷了没有及时被家长发现给予制止所引起的;那么,父母一方面应减少或消除这种引诱,另一方面要细心观察并发现儿童的不良行为,及时给予教育。

    如果只是粗暴地辱骂他或严厉地惩罚他,或者限制他一切行动,冷淡、厌弃他,不去细致地了解他所以产生偷窃行为的内在理由,那么,他也会采取另外的不良行为,如欺侮别的孩子,在教室内出洋相或做出各种令人讨厌的行动,以求获得人们的注意。有时严厉惩罚可能会使孩子的偷窃行为消失,但引起偷窃行为的某种因素如他人注意的需要仍然存在,儿童就可能产生别的行为问题。

      “偷窃成习惯,打死也不冤”—— 偷拿、窃取、贪污等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占为己有的行为一直被重视诚实的中国传统文化唾弃!